因工作需要,按照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和《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暫行規定》有關精神,經研究決定,面向全國公開選拔整形外科醫院(整形外科研究所)副院(所)長。
一、選拔職位
中國醫學科學院整形外科醫院(整形外科研究所)副院(所)長1名,分管科研、教學工作。
二、任職條件
(一)基本條件
1.符合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規定的黨政領導干部應當具備的基本條件。
2.擔任職能處室或業務科室正職3年以上或副職5年以上;取得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的人員不受行政級別限制。
3.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學位。
4.原則上年齡不超過55周歲。
5.身體健康。
(二)職位要求
具有醫學、外科學等相關專業背景,在本專業研究領域有一定的學術造詣和研究積累,獨立主持或主要參與過省部級或國家級課題研究;在國內外重要核心期刊上發表過學術論文;熟悉國家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,熟悉科研管理、教育教學工作規律,有科研管理或教學工作經歷,具備擔任副院(所)長所需要的組織領導能力、溝通協調能力和對外交往能力,具有團隊意識和服務意識。
三、方法程序
(一)公開報名
實行組織推薦、群眾推薦、個人自薦等方式進行報名。
(二)資格審查
按照任職基本條件和職位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。
(三)面試
面試采取個人陳述和答辯的方式進行。個人陳述包括個人簡要情況、對崗位和責任的理解、履行崗位職責的優勢及今后的工作設想等,并就有關問題進行答辯。
(四)經民主推薦、組織考察、討論決定、公示后辦理任職手續。
四、待遇及管理
(一)副院(所)長聘任后享受相應級別待遇。
(二)實行任期制和試用期制。聘期四年,試用期一年。試用期間享受該職位待遇。
試用期滿經考核,如不勝任,免去試用職務,不保留待遇,按試用前原職級適當安排工作,其它事宜按有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組織領導和紀律要求
(一)公開選拔工作由院校人力資源處(組織部)組織實施。
(二)公開選拔工作接受群眾監督。公開選拔期間,設立舉報電話010-65105979。
(三)對公開選拔工作中的違紀行為,可向黨組織或組織(人事)、紀檢(監察)部門檢舉、申訴,受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進行調查核實。
六、報名要求
(一)報名時間
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5月31日。
(二)提交材料
報名人員需提交《報名登記表》,同時提交本人身份證、學歷學位證書、職務職稱證書聘書、獲獎證書等材料復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張,寄至院校人力資源處(組織部)。《報名登記表》電子版發至院校人力資源處(組織部)郵箱。
七、聯系方式
聯系人:朱老師 陳老師
電 話:010-65105976 65105979
傳 真:65256517
郵 箱:zzb@pumc.edu.cn
地 址:北京市東單三條9號
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學院人力資源處(組織部)
郵 編:100730
(選拔啟事刊登在中國衛生人才網、科學網、健康報、科技日報)
中國醫學科學院
北京協和醫學院
2013年5月14日